理由:
合肥庐阳区原为合肥市的中心城区,老城区的社居委(以下简称社区)基本没有自己的财产性收益,所有费用只能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拨款,目前,各社区工作人员疲于奔命,人员配备、结构、能力、待遇等方面基本上不能适应建设合肥和谐社区的需要。
社区的主要职能应该是社区自治和服务居民,即协调社区的各方面利益,化解社区各类矛盾和为居民排忧解难。但是,合肥市庐阳区的社区现状是角色错位,职能偏离,区政府及其所属职能机关、街道办事处下派的各种行政任务过多、过重,据不完全统计,涉及到具体工作近100项。这使得社区工作人员疲于奔命,难以承受;而行政机关只管下达任务,对社区开展活动的人力、财力的支持却并不关心。绝大部分社区的自治服务功能非常有限,对服务居民普遍感到力不从心,活动很难开展,即使开展一些活动,但服务面很窄,质量不高。
按照相关规定,一个社区工作者应管理100人左右,但调查发现,庐阳区很多居委只有5—8个人,且人员结构老化,学历偏低,但他们却要管理少则几千名,多则上万名,甚至几万名居民,大大超出了社区的管理能力。社区要向居民提供诸如生活、文化、教育、科技、法律等方面咨询服务,而上述服务又包括了居民的居住环境、计生、邻里关系、卫生保健、商业、科教、扶贫、帮困、低保、老龄等诸多问题。这些问题需要专业人士才能提供,仅靠社区几个工作者,无论是人员数量,还是人员素质都难以服务到位。
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,社区的工作人员目前的工资待遇大多在600-900元之间,只能勉强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,社区的工作人员的待遇并没有随工作强度的增加而“与时俱进”。一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深有感触地说,“社区工作要作好,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,同时又希望政府为社区减负松绑。目前政府许多部门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了义务劳力,我们又无力拒绝,使居委会不堪重负!”
办法:
鉴于以上状况的存在,本人提出“用科学发展观引导社居委管理,加强政府对城区社居委的支撑力度”的提案,具体建议和对策如下:
第一、从体制上将基层政府的下派行政机构与社区机构区分开来,将行政管理事务与社会管理事务区分开来,给社区工作松绑,在社区管理上合理分权和放权。如社区能否不再履行低保、优抚、治保等行政职能。
第二、各级政府在向社区下达行政任务时,应自我约束,建立审核制度。
第三、应严格实行“权随责走、费随事转”的原则,政府在给社区下达行政任务时,应按“出钱养事”的方式进行操作,严格遵守“费随事转”原则,保证给社区提供足够的、合理的办公经费。
第四、加强人员结构的调整,招聘一批具有专业能力的大学生,充实到社区管理人员队伍中,同时,按照有关政策、规定及时提高社区人员的待遇,稳定人心,留住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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