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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市“空巢”老人的调研报告
发布者:[合致宣]  浏览:[]  

 

   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21世纪的全球性问题,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徐勤说:“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促成了‘空巢’老人家庭的迅速发展。”

一、“空巢老人家庭的基本情况

    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,工作变动日益频繁,人口流动和迁移加速,促使大家庭结构向小家庭转变,随着物质生活水准提高,代沟越来越突出。专家们认为,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20多年,二三十年后,随着独生子女逐渐进入中年,他们的父母进入老年,“空巢”家庭将越来越多。

    最新资料公布显示:截止2006年底,全市老龄人口有56万,占全市总人口的11.7%,全省老龄人口已超819万,我省已提前两年进入老龄化社会。据合肥市老龄委2005年统计报告了解到:我市老年人口总数171472人,老年家庭总户数95981,“空巢”老人家庭户数23223户,“空巢”老人数36573人。最近10年来我市“空巢”家庭随着人口高龄化,这些数字将迅速上升!

二、“空巢老人家庭带来的社会问题
   “ 空巢”老人过得是“出门一把锁,进门一盏灯”寂寥生活,他们很少与社会交往,被社会边缘化,无法享受大家庭的天伦之乐。“ 空巢”老人与邻居的交往能力减弱,心里话没处叙说、有时间没事可打发,很可能产生孤独感,出现抑郁症、悲观情绪,有的人甚至会产生自杀念头。

    我市企事业退休的老职工每月退休金大都600---1000元之间,用于日常生活支出尚可,如果遇到疾病等就无能为力了。而“空巢”老人中长年患病的比率往往较高,有的甚至高达70%—80%,并且不少人都是多种疾病缠身,每年平均医药费支出在5000元左右!现虽已实行大病住院等医疗保险,为病患者解决了难题,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广大老人日常的看病吃药费用问题。尤其是慢性病患者,更是病贫交加,老年人有病看不起的呼声仍然十分强烈。往往是“保了饭碗保不了药丸;保了药丸保不了饭碗”,处于吃饭与吃药两难的境地,因病致贫现象突出。

   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迅速增长,社会将面临一对夫妇赡养四位老人的情况。大多数高龄老年人由于年老体弱,神态身体行动不便,长期处于生活无人照料、无人过问,他们的医食住行都将面临很多问题。特别是“空巢” 中的单身老人,生了病以后特别感到无助。我市老人中的一代户比例较高,老年人口与子女的分居现象十分普遍。年轻人将有限的时间、精力和财力都向子女倾斜,老年人成为家庭的“负担”。许多年轻人平时由于工作忙,很少注意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,他们普遍认为老年人只要不缺吃不缺穿就行了,平时很少回家看看老人,即使回家也觉得没有什么话与老人聊或者根本就聊不到一起。他们并不懂老年人的心理生理的变化,根本就没有精神慰藉老人的意识,以至于造成不应该发生的悲剧。
   《新商报》曾报道,年近七旬的大连老人林忠和老伴退休后,虽然收入颇高,但在家中却很寂寞,因为两儿一女总是忙忙碌碌,一年也没登门几次。“人岁数越大就越希望儿女能够在身边,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一样,真希望他们能常回家看看。”无奈之下,老两口想出了怪招,月付“工资”千元请儿女回家吃顿团圆饭。“月薪千元请儿女回家吃饭”,真让人感到可悲。然而,人老思亲,子女就是老人最大的精神寄托,又有什么办法呢?父母辛辛苦苦把儿女培养成人,帮他们成家立业,儿女却怕回家耽误挣钱,为此,老人不得不进行“赔偿”,心中的孤苦可想而知。我们讲这种由父母付费的“团圆饭”,又能有什么团圆喜庆的天伦之乐在内呢?
    单身老人病死在床上,待人们发现时已成一堆白骨的事例,近年来也屡见不鲜!2007年10月19日《合肥晚报》亦报道:本地某区今年六月份有个年逾古稀的空巢老妇在家暴病身亡,尸体九天后才被邻居发现,让众人非常震惊,也引起众多社会人士的思考!

    面对相依为命的“ 空巢”夫妇家庭,也同样面临这样问题:当一个老人生病时另一个尚可陪同就医;但当夫妇俩人都因病而躺在床上时,怎么办?单身老人对此忧虑最大!随着年龄的增加,精力的衰退,将来总有一天难以独立地照料自己,到了这一天怎么办?特别是生活中发生意外的时候,如何得到援助?对高龄,独居,体弱多病的空巢老人来说,空巢对他们的生命构成了直接威胁,缺乏精神慰藉、生活无人照顾、经济困难——这三大问题困扰着“空巢”老人!

三、针对“空巢”老人家庭已采取的措施
   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摸式,为“空巢”老人提供全面、方便、经济的养老服务势在必行。兄弟省市和本市及各区都做了许多积极探索。

(一)高度重视“空巢”家庭发展趋势
 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,积极发展老龄事业,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全民关怀的发展老龄事业的工作格局。成立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,确定了老龄工作的目标、任务和基本政策;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制定了《中国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五”计划纲要》,把老龄事业明确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。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,城市初步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和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医疗保险制度,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;农村实行以土地保障为基础的“家庭养老为主与社会扶持相结合”的养老保障制度。许多地方还对救助贫困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采取了特殊的措施。政府修订了《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》、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障碍设计规范》等相关条例,方便老年人的居住与出行。

(二)加快完善养老、医疗保障机制
   近年,我市各级政府和社区正在积极探索一条以家庭为核心,以社区为依托,以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为依靠,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卫生保健、法律援助、精神慰籍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的新型养老照料模式。利用社区为独居、“空巢”老人家庭提供日间照料的“守望工程”、“10加1”帮扶工程、“爱心110”、为不能(不愿)出门的老年人提供钟点工、保洁、送饭、洗澡等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;通过社区医疗机构,建立老年人医疗健康档案,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、护理、上门巡诊、设立家庭病床、提供预防、诊断、治疗、康复锻炼等服务;在志愿者的帮助下,为老年人开展各类文体活动;依托社区老年法律援助中心,帮助他们解决赡养纠纷、再婚、财产分割等各种法律问题,大大加强了社区助老服务。一些街道还与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签订了《落实“空巢”老人帮扶的守望工程》,要求党支部对辖区内的“空巢”老人责任到每个党员,坚持每天走访,了解老人的需求。越来越多的基层社区认识到“空巢”老人家庭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,需要家庭、社区、社会、政府以及个人共同的努力。

四、进一步的对策和建议

    在家庭养老基础上,建立相应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,以应对空巢老人家庭挑战,这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的必然趋势。

(一)加快为老服务设施的建设

    政府要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,规范管理。要进一步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力度,建设一批高标准、高质量、功能齐全、设施先进的为老服务场所,特别是市区应该适度超前,建设一个上规模的市老年公寓、市老年活动中心,并加快原有为老服务场所的改扩建步伐,增加功能,提高服务质量,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层次的需要。同时,走政府支持、市场开发、社会参与、多方投入的道路,实现老龄事业福利化、社会化、产业化的有机结合。

    在增加社区卫生站、托老所、老年活动中心、老年学校、老年休闲广场等老年服务设施的同时,服务老年人的志愿者队伍应不断壮大。要集中解决城市贫困老人问题,要建立老年人救助基金及护理基金,借鉴青岛市的经验,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《合肥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》。增加编制使市县区老龄委成为独立机构,并保证街道、社区有专职人员从事老龄工作。

(二)完善老年社区服务体系

    切实加快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的建设。老年社区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形式。应适当发展福利设施,兴建敬老院,特别护理老人院,开展临终关怀项目,建立老人活动设施,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。

    建立社区与家庭相结合的“居家养老”摸式,保持随意个性化的家庭生活,集中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两方面优点,既减轻老年人及家庭的经济负担,又易为处于中低收入老年群体所接受,又节省了国家拿出大量福利资金建设养老机构,是顺应我国当前“未富先老”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国情的社会养老模式。

    建议“空巢”老人“居家养老”作为老龄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老龄事业发展规划。首先政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,支持、引导社会各界走产业化道路,大力发展“空巢”老人生活照料、卫生护理、精神慰籍等“居家养老”服务事业;其次政府对无收入、低收入经济条件比较困难、生活不能自理、子女又无能力照料的空巢老人,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其实现“居家养老”,或者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养老,把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直接补给养老机构;再者政府把“居家养老”列入社会发展计划,设立“居家养老”专项资金。除政府从本级福彩公益金拿出资金支持外,财税部门对社会各界捐助的“居家养老”资金给予税前扣除的优惠照顾;最后是建立老年护理保险,迎接人口老龄化、特别是高龄化高峰而产生的“居家养老”老年护理严峻形势的挑战,建立健全“空巢”老人 “居家养老”服务队伍,并为“空巢”老人 “居家养老”服务培育稳定有素的队伍。此外还可以有货币化养老模式、日托式养老模式、住房倒按揭养老模式等等模式并存,努力为“空巢老人”提供多种模式养老,增加了“空巢”老人选择的余地。

(三)以人为本,多形式、多层次地发展老年服务事业
    1、发挥老年人互助作用。大多数老年人在进入晚年后,最怕精神孤独、寂寞,怕成为社会和家庭的“累赘”、“没用的人”,要关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,多为他们参加社会活动创造条件。通过社区建立老人互助小组,提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、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,从而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优势互补。

    2、对身患疾病、缺乏自理能力的“空巢”老人开展入户服务。建立社区求助呼叫系统。为“空巢”老人家庭安装求助呼叫器及电话,切实解决多病、体弱、“空巢”老人的后顾之忧。对入户服务和护理的需求较多的社区,应建立“义工”制度,建立医护服务组织,开展医疗、生活照料等入户服务,建立家庭病床,提供无偿或低偿医护服务。
   3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好老年护理院,以解决病残、“空巢”老人需要生活照料的实际困难;在社区开办老人日托所、聊天所;建立社区婚姻服务机构。独居家庭夫妻双方一旦失去其中一个,经济和生活照料都会出现问题。而再婚是失偶老人实现夫妻互养的先决条件,要为“空巢”独居老人牵线搭桥,营造欢乐之家,使之过上安详健康的晚年生活。

(四)加强宣传力度,形成尊老风气

    子女对老人不够关心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他们都没有良好的养老、尊老意识,而且对“关心”这个概念认识不全面。所以要解决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问题,首先要改变子女的错误观念,让他们树立关心老人心理的观念。也就是说要在全社会形成尊老风气。建议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心理讲座、公益广告等宣传手段来告诉市民关心老人,尤其是关心老人的精神生活的重要性!另外还可以开展关爱老年人的评比活动,与新闻媒体联手,并对这方面做得好的市民进行公开表扬,鼓励大家关心老年人。

(五)给老年人提供适合他们的展示的舞台和工作机会

    老年人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,努力过好每一天。要不断地充实自己,培养自己的爱好,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。老年活动中心、老年学校、老年休闲广场等老年服务,提供了老年人展示自我的舞台。许多退休在家的老年人拥有年轻人无法比拟的经验与技术,但他们却仅仅因为年龄的缘故而不能继续工作,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人才浪费。我们希望政府能建立起一个类似于美国的TOPS 的组织,把有意愿继续工作的老人组织起来,根据他们的掌握技术程度,年龄,工作经验,体力等因素将他们进行分类,并以此为他们寻找适合的岗位以发挥余热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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